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落实防控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来源:纪委    浏览: 2599

泰职纪〔202113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就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落实防控责任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防控责任

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要全面摸排、动态掌握学生和教职员工数量、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凡是涉及疫情的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并督促师生员工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校园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二、进一步严格日常管理

相关部门要加大校内重点场所防控力度,完善公共区域

防疫设施建设和环境消杀。要减少校园人员聚集,重点加强后勤人员管理,尤其是对食堂、保洁、宿舍和安保等人员的管理。对校内食堂改造,宿舍、教室维修等工程施工队伍严格疫情防控要求,设置施工人员出入专门通道,严格实施物理隔离。在泰师生员工不得擅自外出,离开所在设区市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三、进一步严格校门管控

要把好校门关,严格控制进入校园的人员规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出入校园人员须登记核查身份、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留校学生非必要不外出。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院纪委将通过实地检查和电话督查等方式,对疫情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疫情防控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应对处置措施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推诿扯皮、违令拖延、各行其是的;值班值守制度未落实,违反规定外出、脱岗,失职失责的;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违纪违法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查领导责任。

全院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的各项纪律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中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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