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学院公务接待及加班工作餐等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 来源:纪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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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职纪〔2016〕10号
关于进一步严格学院公务接待及加班工作餐管理等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泰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泰纪办发【2016】26号)的要求,我院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学院2016年1-7月份的公务招待费及加班工作餐进行了逐笔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在开展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之前,已委托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对2014-2015年度学院公务接待费进行专项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报经院党委会通过形成整改方案,相关分院(部)、部门按照整改方案在8月31日前已完成了相关的整改。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应严格执行《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泰职院办〔2014〕7号)、《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招待费使用及报销办法》(泰职院财〔2014〕4号)及《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和加班工作餐管理补充规定》(泰职院办〔2016〕4号)等文件,今后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喝酒;合理安排各类加班,减少加班用餐;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落实。
院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对学院公务接待费及工作餐的专项整治工作将持续到年底,每月的清查情况月底前报市纪委党风政府监督室。请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务必将此次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教职员工。
特此通知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 8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