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泰州市纪委《关于开展“我与纪检监察”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9 来源:纪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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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职纪〔2016〕8号
关于转发泰州市纪委《关于开展“我与纪检监察”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弘扬建市创业精神,全面反映20年来我市纪检监察工作成果,市纪委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我与纪检监察”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泰纪办发电【2016】32号),决定在全市开展“我与纪检监察”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此文件予以转发,欢迎全院师生来稿,并于9月15日之前将征文电子稿发送至院纪委办邮箱,院纪委办将择优推荐参加市纪委评选活动,由市纪委评定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组织奖若干名。获奖稿件将在市有关媒体发表,并择优向上级媒体推荐。
联系电话:0523-86664025
纪委办邮箱:tzyjwb@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泰州市纪委开展“我与纪检监察”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doc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