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在全院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18    来源:纪委    浏览: 904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 

 

委员会文件 

                    

                   泰职纪〔2016〕3号

 

 

 


关于在全院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十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将《泰州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泰发〔20163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不为、不正、不担当问题,激发全院上下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从5月起至12月底结束。以后长期坚持。

二、专项行动内容

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重点针对《若干规定》中明确的十二类在岗不作为和五类履职不担当突出问题,查处、通报、问责一批履职不力、庸懒散松的人和事。促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怕担当等突出问题;促进解决一批在学院重大项目中未办理、未及时办理的事项;促进解决一批师生关切又久拖未决的事项。

三、主要措施

治理“在岗不作为,履责不担当”问题,将从实处着手,着重排查一批存在的问题、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追究一批责任人员,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具体将实施六个方面行动。

一是自我排查行动。5月起,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要集中一段时间,对照《若干规定》和专项行动方案,强化问题排查,通过自己找、师生提、上级点等方式,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逐项细化到人、到事、到具体项目,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问题整改清单纸质稿526日(周四)上午下班前送纪委办408室,电子稿发tzyjwb@163.com邮箱;问题整改清单样表详见附件2学院纪委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引导全院师生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监督举报电话为8665233386664025

二是内部督查行动。院纪委、监审处对本全院排查出的问题,按照整改时间节点要求,按旬开展整改情况督查,按月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未认真落实整改要求,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约谈当事人,并形成约谈记录。每月末,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专门就整改情况向院党委、行政汇报。

三是重点督查行动。由院纪委、监审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集中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开展“利剑”行动,由院纪委办(监审处)、党政办牵头,邀请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参加,集中一段时间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查找突出问题。对重点督查中发现的开展专项行动不得力、工作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曝光。对存在问题突出、整改措施不力、责任追究不落实的,严肃约谈该分院(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建立问题追踪清单,全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四是挂牌督办行动。通过受理举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线索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一批“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突出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并通过校园网公示。明确承办单位,限时查清问题,限时落实整改、及时问责处理。对每一件挂牌督办件,承办单位应将调查结论上报,并征求交办部门意见后,再对当事人进行处理。未按期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由院纪委对承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是严查快处行动。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对“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的查处力度,对相关责任人,严格对照《若干规定》第十一、第十二条进行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坚决予以纪律处分。在专项行动期间,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作为、不担当的典型案例,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六是责任追究行动。院纪委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对发生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问责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学院将按月向市纪委报告,市纪委监察局将定期通报。

四、保障措施

要落实工作责任。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党政组织负有发现问题、调查核实、实施问责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有第一责任,对班子和干部队伍中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要敢抓敢管。党政班子成员负有“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承担直接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负有监督责任,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严格执纪监督问责,不断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要注重结果运用。院纪委将对照《若干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专项行动结果运用,做到奖罚分明、奖惩兑现。对受到问责的人和事将对照有关标准,扣减相应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或个人的考核分,并严格执行有关评先评优的限制性规定。

三要强化持续推进。专项行动是阶段性工作,但治理“不作为、不担当”是长期过程。12月下旬,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要对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分析,加强制度建设,从完善问题发现、查处机制入手,进一步细化、明确长期治理的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制定长期治理的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防止发生反弹。院纪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回头看”,对发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反弹的,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泰州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

附件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1:泰州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防治在岗不作为 履职不担当的若干规定.doc

 

 

 

 

附件2: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在岗不作为 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清单.doc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5月18日 

 

 

Copyright@2015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