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校纪委全面工作,根据校党委的工作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传达批阅上级文件,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向校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部署并督促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安排的工作。
2.主持纪委会、纪检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
3.协助校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纪检工作实际情况,对基层纪检工作给予指导。
5.接待重要的上访人员,阅处重要的来信,组织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案件。
6.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队伍建设工作。
7.负责组织有关领导干部的谈话工作。
8.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