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只觉得人家是回我人情,现在想来真是太糊涂了……”前不久,面对前来回访的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纪检监察干部,该区头桥镇红桥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陈某感慨道。
陈某被查处源于一封匿名举报信。去年底,一封匿名举报信送到了广陵区纪委监委信访室,信中只反映陈某收受贿赂,对于收受谁的贿赂、收受了什么只字未提。信访室将该条问题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室核实处理。
线索研判会后,工作人员决定去学校走访,侧面了解情况。通过走访,工作人员得知,红桥高级中学除了学科教学外,学校还和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增设了专门培育特长生的美术等艺术课程,而这些课程从学生报名到老师招聘都由陈某一人负责,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也和陈某关系很好。
调查组觉得这里面可能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于是找到两家培训机构负责人何某和黄某了解情况。经过调查发现,他们与陈某是老相识,得知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后就找到陈某希望得到照顾,并给陈某一些“好处”。
带着证据,调查组找来了陈某。“你认识何某和黄某吗?你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工作人员直接抛出问题。
“是我们学校培训课程的负责人,平时工作业务上有一些往来。”陈某回答。
“那你是怎么找到他们合作?有什么具体程序吗?”
“没有具体程序。”陈某略显紧张。
“那你怎么就偏偏选择了他们?”工作人员追问,并出示了此前的调查证据。
证据面前,陈某交代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学校的课程安排给了自己的熟人何某和黄某后,他们为了表示感谢,2017年至2021年间,连续4年向其赠送烟酒、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7400余元。最终,陈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被收缴。
“这起案件暴露出校外培训机构与在职教师之间存在着利益输送问题。”广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此类现象,区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推动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整治,严肃处理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等问题。(戴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