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纪委市监委三则《通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来源:纪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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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职纪〔2021〕26号
各二级党组织: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近日发文《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泰纪通〔2021〕15号)、《关于三起医保基金领域问题的通报》(泰纪通〔2021〕16号)、《关于三起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泰纪通〔2021〕17号)(详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希各二级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通报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以案为镜,严格执行市纪委有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自觉抵制“四风”,牢固树立法纪观念,确保廉洁过节、平安过节。
附件:
1.附件1 :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pdf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 年 12月30日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