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纪检监察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7 来源:纪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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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职纪办〔2021〕3号
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纪检监察专项课题经公示,现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1)。
立项课题均应在立项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1年7月5日前)完成开题,撰写开题报告(附件2)。开题报告以“主持人姓名_课题名称_开题报告”命名,发送至高教所邮箱(gjyjs2011@126.com)予以备案。
各立项课题组按照进度要求,认真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并按规定使用课题经费(各课题的经费使用代码由财务部门编写),课题经费中用于购买与课题相关的图书资料的费用不超过20%,其余可用于发表研究论文所需的版面费。
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自立项之日起算。为提高纪检监察专项课题研究成果的相关性,在发表的论文等研究成果中要注明课题立项的名称、类别、编号、主持人等信息(例: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纪检监察专项课题,编号xxx,主持人xxx),以便结题时列为研究成果,未明确标注有关信息的不得作为课题研究成果。课题应在高教所2022年6月集中组织结题时申请结题(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3),逾期未申请结题又未获准延期结题的课题将被撤销立项。
附件:
1.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纪检监察专项课题立项名单.docx
2.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纪检监察调研专项课题开题报告.docx
3.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纪检监察调研专项课题结题报告.doc
纪委办 高教研究所
2021年6月3日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