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就丧失了自己做人的原则,丧失了自己的党性。”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原科长杨亦辉在被留置期间忏悔道。因犯受贿罪,杨亦辉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去年年初,高淳区纪委监委收到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移送的一条问题线索,反映杨亦辉销毁相关招投标企业备案资料问题。“在公安局查处串通招投标案件时销毁企业备案资料,这里面一定有蹊跷。”高淳区纪委监委决定深挖细查。
在调取大量信息并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发现杨亦辉与多名建筑企业老板关系密切,且有资金往来。锁定违纪违法证据后,高淳区纪委监委对杨亦辉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经查,杨亦辉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老板们谋取利益,非法收受30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高档白酒等共计201万余元。
在查办杨亦辉案件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芮某和徐某两个老板行贿金额较大。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内审、外查相结合,从大量数据中抽丝剥茧,发现两人不光向杨亦辉行贿,还涉嫌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区纪委监委在掌握行贿犯罪事实后,依法对两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徐某和芮某被留置后,区纪委监委顺藤摸瓜,先后查处高淳区交通运输局安全质监科原科长张阎、某工程公司职工刘某以及高淳经济开发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工作人员卞月斌、规划建设局建管科原科长张平等4人。至此,这起涉及杨亦辉、张阎、卞月斌、张平4名公职人员,涉案金额达1400万余元的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窝串案浮出水面。
“这起窝串案涉及提前透露项目建设信息、串通投标、利用评标权谋利以及违规审核虚增工程计量等问题,揭示出了工程建设领域暗藏的一条腐败利益链。”高淳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
经查,张阎利用担任项目甲方负责人及甲方评委职权便利提前透露项目信息、利用评标权谋利,累计受贿达688万元。其中,在高淳区通景区道路照明工程中,张阎伙同刘某,通过提前透露招标信息,利用甲方业主评委职权便利倾向性打高分等手段,帮助工程老板芮某顺利中标总造价约4000万元的工程。事后,芮某为了表示感谢,给张阎和刘某行贿452万元,两人各分得226万元。同时,张阎还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刘某的企业中标高淳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装修与幕墙工程项目,刘某因此向张阎行贿32万元。
据工程老板徐某介绍,在他所中标的高淳经济开发区道路工程项目中,卞月斌和张平利用职务便利,在现场管理、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上为其谋取利益,他也“知恩图报”回馈二人好处。经查,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张平利用职权便利累计收受多名老板贿赂68万余元,卞月斌收受贿赂44万余元。
目前,相关涉案人员均受到严肃查处。张阎、张平、卞月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四个月不等,同案犯刘某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工程老板芮某、徐某已被移送司法,面临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