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治不为、促有为”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来源:纪委 浏览:
961
各分院(部)、部门、院下属单位:
根据院纪委《关于开展“治不为、促有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泰职纪【2018】6 号,详见院监察处网站通知公告栏),各分院(部)、部门、院下属单位对存在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进行了梳理,列出了负面清单,并明确了相关的整改措施,现请各分院(部)、部门、院下属单位在10月8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相关的支撑材料报院纪委办(行政楼415室),支撑材料包含规章制度、会议记录、考核记录等(加盖公章),并注明所对应报送的《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治不为、促有为”专项行动自查表》中的整改措施。
各分院(部)、部门、院下属单位《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治不为、促有为”专项行动自查表》中的负面清单需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院纪委对各分院(部)、部门、院下属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特此通知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