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第三季度“四谈”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18-09-19 来源:纪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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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市纪委相关工作的要求,第三季度“四谈”工作应继续开展。请各位书记根据自身职责,认真开展“四谈”中的“书记谈心”活动,谈话人次原则上为本支部党员人数的四分之一,汇总表上报时间为9月28日前,电子稿发送至纪委办邮箱tzyjwb@163.com;纸质稿经书记签名、加盖总支(支部)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415室。
机关各党支部需填报本支部的院领导所开展的“四谈”(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职、纪委书记谈纪)信息。
请各位书记根据时间节点,妥善安排时间,做好谈心、记录备查及汇总上报工作。纪委办将根据各支部的“四谈”记录汇总上报市纪委。
感谢各位书记的大力支持!
特此提示。
院纪委办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