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四谈”工作的提示
发布时间:2018-03-21 来源:纪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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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四谈”工作的提示
各分院(部)党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市纪委相关工作的要求,第一季度“四谈”工作需继续开展。请各位书记根据自身职责,认真开展“四谈”中的“书记谈心”活动,谈话人次原则上为本支部党员人数的四分之一,汇总表上报时间为3月30日,电子稿发送至纪委办邮箱tzyjwb@163.com;纸质稿经书记签名、加盖总支(支部)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414或415室。
机关各党支部需填报本支部的院领导所开展的“四谈”(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职、纪委书记谈纪)信息。
请各位书记根据时间节点,妥善安排时间,做好谈心、记录备查及汇总上报工作。纪委办将根据各支部的“四谈”记录汇总上报市纪委。
感谢各位书记的大力支持!
特此提示。
院纪委办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