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四谈”活动的提示
发布时间:2017-09-26 来源:纪委 浏览:
703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三季度“四谈”活动的提示
各分院(部)党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市纪委要求,“四谈”活动需继续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四谈”活动具体部署详见泰职委【2016】14号文件和泰职纪【2017】6号文件(详见校园网2017年6月15日校内通知)。
请各位书记根据自身职责,认真开展“四谈”中的“书记谈心”活动,第三季度谈话人次原则上为本支部党员人数的四分之一,第三季度的汇总表上报时间为9月29日,电子稿发送至纪委办邮箱tzyjwb@163.com;纸质稿经书记签名、加盖总支(支部)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414或415室。
机关各支部需填报本支部的院领导所开展的“四谈”(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职、纪委书记谈纪)信息。
请各位书记根据时间节点,妥善安排时间,做好谈心、记录备查及汇总上报工作。
谢谢各位书记的大力支持!
特此提示。
院纪委办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