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传递全面从严治党新信号
14日—15日,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召开,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的新起点上,如何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全会明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会传递出哪些值得特别关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信号?
看点1:落实党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
会议提出:坚持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落实党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切实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权威解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在主体责任,要害在“一把手”。有的单位党委(党组)一谈到党员监督工作就觉得是纪委的事,忘了监督也是党委的分内之事;一谈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将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同起来,习惯性地把责任推给纪委。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有的单位“一把手”厅长意识强、书记意识淡。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意识,党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把责任落实到所有班子成员,落实到相关部门和下级书记,层层传导责任,真正抓出成效。
党的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党委(党组)对党内监督负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开展批评教育,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委(党组)是主责,纪委(纪检组)是专责,“专责机关”是党内监督条例对纪委的最新定位,要着力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
看点2: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会议提出: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领导干部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权威解读:维护政治生态是中央对纪委工作提出的新定位。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一样,稍不注意就容易受到污染,一旦出现问题,再想恢复就要付出很大代价。
良好政治生态如何营造?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党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必须执行,党中央确定的改革方案必须落实”,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党的各项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办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系统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个统一”的重要启示和经验,其中就包括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深化正风反腐,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至关重要。今年将选举产生党的十九大代表,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坚决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格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看点3:更大力度治理群众身边“微腐败”
会议提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民风持续好转。
权威解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群众感受最直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噬的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认同感。现在涉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信访大量集中在基层,我省一些基层组织集体资产多,“小官大贪”让群众痛恨,“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
如何有效治理“微腐败”?今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注重运用大数据资源精准发现问题,整合信访举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内部数据资源,引入民意调查、网络舆情、政风热线、审计情况、督查稽查、政法信息等外部数据资源,准确把握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和作风问题新动向,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和挂牌督办。比如,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领域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吃拿卡要、强占掠夺等问题。
看点4:坚持严字当头标本兼治
会议提出:坚持治标不停步、治本不松懈,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权威解读:如果说所有党员是一片森林,作为这片森林的“啄木鸟”,纪检监察干部需要“拔烂树”,更需要“治病树”“正歪树”,确保森林的健康。这就需要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注重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遏制腐败增量。
省纪委最近出台关于对问题线索处置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审核的意见和关于建立自办案件立案前会审机制的方案,通过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标准,构建监督执纪的内部制约机制。根据中央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问题线索处置中有四类适用“第一种形态”:经谈话函询或初步核实后了结、给予批评教育类处理、给予诫勉谈话类处理、给予限期整改类处理。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必须运用法规制度固化实践成果,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逐步构建具有江苏特点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当前,要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制度规定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监督意见推动建章立制。巡视机构、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形成问题研究、推进整改、成效评价、监督问责的专责监督闭环,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行为发生。
看点5:推动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
会议提出: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切实增强巡视巡察实效。
权威解读: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而不是业务巡视。巡视这把利剑,聚焦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因此,巡视工作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深入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对被巡视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和政治担当作出整体画像。
十三届省委巡视即将启动,既要按序时进度实现新一轮全覆盖,还要适时对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上一轮巡视整改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政治担当情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发挥政治导向作用。
省委巡视和市县巡察联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视巡察要精准出击,善于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个性中找出共性,针对突出问题及与该问题相关联的人和事开展“机动式”、“点穴式”巡视巡察,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分析研判、督促整改完善,从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上解决问题。
看点6: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
会议提出: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在自身建设上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今年将围绕“打铁还需自身硬”开展专项行动。
权威解读:近年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仍有发生,这表明,纪委不是天然“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没有天生免疫力。如果没有对党的绝对忠诚、没有过硬的担当精神、没有清廉的良好形象,纪检监察干部就没有底气去监督别人。
专项行动将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找准监督执纪问责各环节风险点,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和“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守则等。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不护短、不遮丑,“刀刃向内”清肌体。
按照中央纪委统一部署,我省将持续深化“三转”,探索内部机构改革,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促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省市县互联、相关部门互通的“网上省纪委”平台正在建设,将显著提升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