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岗不作为 履职不担当”
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问题整改督查情况的通报
(第 一 轮)
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院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泰职纪【2016】3号)要求,全院29个二级单位(7个分院、2个部、19个职能部门、1个直属企业)参加了本次专项行动,共排查出问题75个,涉及思想观念、理论学习、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工作能力、服务态度、制度建设、业务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制订整改措施144条,整改时间有立行即改,也有本学期完成,还有部分延续到年底完成。
为了进一步推动此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对“在岗不作为 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泰职纪【2016】5号)精神,院纪委于6月22—24日对3个分院、1个部、3个部门、1个直属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被督查的二级单位大多数高度重视本次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布置,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班子主要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督查汇报工作;从汇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被查单位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认识到位,整改措施扎实,责任落实到人,时间进度把握得当,整改工作推进有序;从提供的整改材料来看,大多数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了较完整的整改材料,资料详实、齐全、可信度高。
二、存在问题:
就本次督查情况来看,此次“在岗不作为 履职不担当”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开展不够平衡。存在少数单位主要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还不够重视,满足于一般布置;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识不足;整改措施简单;没有完全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所提供的整改资料不够充分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在全院开展“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找准问题,研究措施,切实推动专项工作的落实,巩固、扩大专项行动的成果。
1.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继续按照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明确专人专抓,责任到岗到人。
2.进一步加大力度,有序推进。坚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努力实现专项行动问题整改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积极研究对策,创新方法,完善规章制度,找准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
3.进一步加强督查,严格考核。院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二级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并形成常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问题整改的督查和考核,切实把专项行动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