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季度“四谈”活动的提示
发布时间:2016-09-13 来源:纪委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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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部)党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根据泰职委【2016】14号文件(详见校园网5月13日校内通知)要求,各位书记需根据自身职责,认真开展“四谈”中的“书记谈心”活动,第三季度谈话人次原则上为本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因国庆放假原因,故第三季度的汇总表上报时间提前为9月29日,纸质稿需书记签名、加盖总支(支部)公章,电子稿发tzyjwb@163.com。请各位书记根据时间节点,妥善安排时间做好谈心及上报工作,院纪委办要汇总全院的“四谈”情况报市纪委。
机关各支部不要遗忘填报本支部的院领导所开展的“四谈”(党委书记谈廉、分管领导谈职、纪委书记谈纪)信息。
谢谢各位书记的大力支持!
特此提示。
院纪委办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