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吏不廉 人生错乱
——广东省封开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欧植深违纪违法案剖析
欧植深,男,1958年12月出生,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人,曾任封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封开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2014年5月,经群众举报发现欧植深严重违纪违法线索,肇庆市纪委成立专案组,对其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欧植深在担任封开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608万元,另有110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2014年5月29日,欧植深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山区县里的“富县长”
封开县地处粤西边陲,西江经济走廊的中部,多山地、地处偏远、县域经济底子薄,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然而,正是在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却出了一名“千万富官”。
早在2012年,陆续有反映欧植深存在经济问题的信访举报,坊间还传出欧植深是“千万富官”,许多地产商资金周转困难都争相找他“借钱”。经调查,欧植深于2009年至2012年间,利用担任封开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和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在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县,欧植深涉案金额高达1700多万元,令人瞠目结舌!
曾经“能官”变“贪官”
俗话说:“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欧植深的仕途轨迹恰恰给人呈现一种“能吏不廉”的错乱人生。
翻开卷宗,欧植深的成长经历跃然纸上。他自1975年工作以来一直就没有离开封开,从一名食品公司合同工到一名普通乡镇干部,31岁当上罗董镇镇长,再到后来的镇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可以说,欧植深是封开本地培养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作为“能官”,他务实肯干,曾推动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他不遗余力地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在各种公开场合表面维持着清廉、干练、上进的正面形象。然而,“正面”的背后,欧植深则完全展现出另外一副嘴脸:利欲熏心,权力寻租,官商勾结,大搞权钱交易。
欧植深收取贿赂有一个“原则”:只收大钱,不收小钱;只收熟人的钱,不收陌生人的钱。翻开欧植深的案卷,从银行过往的账中不难发现,每次单笔收受50万元、100万元贿赂款的次数不占少数,真可谓“小钱不愿收、大钱不断收”。2009年至2012年短短3年间,欧植深收受相熟的老板钟某、张某的贿赂款多达353万元。
机关算尽终难逃法纪
商人老板投桃,欧植深必报李。官商勾结在欧植深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2010年,贺江半岛酒店董事长张某看中了封开县江口镇一块名叫“丰沙垌”的地块,有意用来开发房地产项目。张某找到欧植深,希望开发该房地产项目,并当即表示,事成后必有酬谢!在欧植深的“关照”下,张某顺利获得该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张某如约奉上115万元“感谢费”,欧植深心领神会,悉数笑纳。他表面打着推进重点项目、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的旗号,其实私底下却干着官商勾结、大肆敛财的勾当!
以借钱为名谋利是欧植深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好伎俩。2009年初,欧植深经人介绍认识了肇庆桂隆公司老板钟某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钟某某有意购买封开县江口镇原得胜火机厂、原志业火机厂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找到时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的欧植深。欧植深很快与钟某某谈妥利益分成,随后指使该县土地储备中心、县国土局等部门为钟某某购置该厂房和土地预设条件,让桂隆公司低价购得原志业火机厂、原得胜火机厂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
事后,欧植深以其弟欧某深的名义借钱给钟某某的公司从中收取巨额利息,变相受贿。欧植深为躲避调查做了精心设计,先给桂隆公司汇去180万元,然后由桂隆公司出具借款300万元、月息2.5%的“借条”,之后分多次收受该公司贿赂款共计238万元。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据欧植深交代,他在1996年承包经营了江口水泥厂码头,同时还搞起了“地下钱庄”生意,经营起放贷业务,将受贿得来的赃款用来高息放贷,从中收取高额利息。翻开厚厚的卷宗,可以看到,欧植深以其弟弟欧某深的名义放出的高息贷款近10宗,每宗少则10万元、20万元,多则50万元、100万元,向他借钱的都是企业老板、房地产商。据统计,欧植深有高达1100多万元钱款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杜然)
办案者说
“后悔当初自己在利益面前太没有骨气了,后悔当初在利益面前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后悔当初在利益面前忘记了党纪国法”,欧植深在《忏悔书》上写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欧植深从一名有作为的领导干部走向贪腐犯罪道路,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
警示一:党性缺失、表里不一,导致蜕变堕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党忠诚老实,对群众忠诚老实,做到台上台下一种表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越轨。在调查最初阶段,欧植深身边的同事对他被调查感到很意外,认为“一个平时低调正派的领导,竟然贪污受贿,很难想象”。表面清廉正派,只是欧植深谋取私利的伪装道具,正是他“利”字当头、表里不一,导致其思想蜕变、信念滑坡、贪念滋生,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警示二: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必定滋生腐败。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就能为老百姓办实事、谋福祉,相反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欧植深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权力商品化,将其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打招呼、递字条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干部作为权力的拥有者、实施者,要好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老百姓谋福利,要始终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否则,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
警示三:官商不分、勾肩搭背,必然引火自焚。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然而,欧植深在与商人老板打交道的时候不是相敬如宾、分清彼此,而是大搞官商勾结,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没有丝毫的戒心和警觉,最终把自己引向囚牢。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官”“商”交往,讲原则、讲规矩、讲纪律,不被表面现象所蒙蔽,不为各种诱惑所动摇,特别是对那些所谓的“感情投资”要当机立断,拒之千里,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警示四:监管缺位、能而不廉,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封开官场,欧植深有比较深的从政资历,平时处事低调,人脉广,群众基础好,更因能力出众,换得组织的信任,并赋予其更高的职务、更大的权力。但是,组织的信任并没有使欧植深心存敬畏、谨慎用权、造福于民,而是利用手中更大权力谋取更多私利。欧植深案件再次警示我们: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资历老能力强,并不意味着就能不受监督,就能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