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

关于组织开展 “亲语连廉”廉洁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0    来源:纪委    浏览: 1053


泰职纪〔202011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泰州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党风廉政教育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泰纪办发【2020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亲语连廉”廉洁教育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201210其中:摄影故事征集截止日期为65)。

二、活动主题

以“亲语连廉”为主题,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廉洁教育主题活动。

三、参加对象

全院师生员工,特别是党员、干部。

四、活动内容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结合实际,坚持学习与教育、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增强抗腐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重点完成以下活动内容:

   (一)廉政讲堂

1.学廉。组织学习与廉政相关的党规党纪或法律法规。围绕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讲廉。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廉政故事或

红色故事(可结合廉政党课开展)。

3.警廉。学习院纪委转发的近年来查处的本地区本系统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腐败原因,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促使党员、干部引以为鉴。

4.倡廉。组织观看廉政文艺节目现场演出或视频,在润

物无声中向党员干部传递德廉共生的理念(由院纪委组织)

5.话廉。邀请党员、干部代表围绕廉政主题,结合党纪

国法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典型案例,结合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讲一讲廉洁的重要,说一说腐败的危害,谈一谈活动的收获。

6.活动要求。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在突出廉政主题的前提下,灵活安排廉政讲堂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廉政讲堂活动,每次活动具体内容不得少于4项。所有廉政讲堂活动均统一使用学纪守廉廉政讲堂标识,提前5天将活动方案报院纪委办备案(电子版发送至纪委办邮箱tzyjwb@163.com),活动结束后五天内报送活动信息和现场图片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纪委办邮箱)。廉政讲堂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底党建考核打分的重要参考。

(二)廉政文化作品征集。征集以廉洁文化为主题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平面设计类、视频类)、创意小剧本、其他文学作品和摄影故事等五类作品。作品内容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新成果,宣传廉洁文化、滋养从政道德、树立良好家风等,释放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及早筹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活动组织开展的情况将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QQ等平台载体,营造活动氛围。

(三)坚持公平规范。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按照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如有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品提供单位和作者自行承担。

六、作品报送和奖项设置

(一)作品报送

廉政讲堂(除倡廉外)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自行组织,需保存好会议记录、讲课PPT、讲课稿、照片等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廉政文化作品征集除报送作品外,需填写并报送《“亲语连廉”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报名表》(见附件2,一律以“作品名+作者名+手机号+单位”的形式命名)。原则上每个党总支(直属支部)每类作品至少报送一项。

(二)奖项设置。院纪委办将通过组织联合评审对征集到的廉洁文化作品按类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在本次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党总支(直属支部)给予表彰,设优秀组织奖3个。获奖证书和奖金由学院统一颁发,获奖的优秀作品,学院将推荐参加省、市纪委有关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三)报送时间。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620日前将推荐作品和《“亲语连廉”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报名表》电子稿直接发送至院纪委办邮箱,报送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亲语连廉作品征集”。报名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412室严晓燕处。摄影故事作品65日前报送。

七、特别说明

作品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但学院可无偿使用。报送给市纪委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不支付稿酬,市纪委监委对获奖作品拥有刊播、推广、改编、出版其作品的永久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上述说明。


附件:

1.廉政文化作品报送相关要求.docx

2.“亲语连廉”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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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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