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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泰职纪【2020】4号
    发布时间:2020-04-13    来源:纪委    浏览: 1434

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办法》已经院纪委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办法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413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

工作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维护学院政治生态健康向上,进一步发挥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构建健全有效的党内监督网络,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江苏省普通高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标准》等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二级党组织均应明确设置兼职纪律检查委员(以下简称纪检委员)1名。

第三条 纪检委员作为二级党组织委员,任期与二级党组织相同,须经二级党组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正科职干部担任。分工担任纪检委员的人选须与学院纪委沟通。

第四条 纪检委员的任职条件

(一)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政治过硬、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为人正直,熟悉院情和民意,师生员工认可度高;

(三)热爱纪检工作,具有与履职相应的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严守党纪党规。

第五条  纪检委员在学院纪委和所在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纪检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协助二级党组织做好对本单位党员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协助本级党组织制定有关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本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章党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执行纪律的情况;

(四)协助党组织接待和受理党员群众对本单位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的申诉,协助上级党组织和院纪委做好信访举报件的调查相关工作,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有效的帮助教育工作等;

(五)密切联系群众,积极主动地听取党外群众对开展廉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本单位党组织和院纪委反映;

(六)参加或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对所在单位落实学院决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等进行监督,做好相关记录,重要情况及时向学院纪委汇报;

(七)定期向学院纪委汇报和反映党内外对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及其他方面的重要意见和建议,每学期向学院纪委提交一次书面工作报告;

(八)完成本级党组织和院纪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七条  纪检委员的教育与管理

(一)加强教育培训,院纪委将纪检委员的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纪检政策、业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纪检委员的政策理论和监督执纪水平;    

(二)严明作风纪律,纪检委员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格监督,做到严守政治纪律,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不准擅权干预本单位正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严守保密纪律,不准跑风漏气、泄漏工作秘密;严守廉洁纪律,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强化业绩考核,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加强对纪检委员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的考核,加强对纪检委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结果的运用;

(四)提供支撑保障,二级党组织和院纪委要为纪检委员的学习、工作和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开展院纪委主要负责人与纪检委员谈心谈话活动,了解纪检委员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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