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5∙10”“亲语连廉”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9    来源:纪委    浏览: 1030

各分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切实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全社会廉洁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全政治生态的持续优化,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5·10”“亲语连廉”廉政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10日至5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亲语连廉”为主题,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三、参加对象

院师生员工,重点是党员干部。

四、活动内容

(一)“亲语连廉”在线测试

依托“勤廉泰州”微信公众号,组织全在职县处级干部(市管干部)开展党规党纪知识在线测试。

1.测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关注市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勤廉泰州”,点击微信底部“在线测试”链接参加测试,测试开放时间为5月10日0时至5月25日24时,测试共40道题,总分100分,限时30分钟,成绩达到60分即为合格,每人可进行三次考试,成绩取最高分。

3.所有在职县处级干部(市管干部)都要在规定时间参加测试。

(二)“亲语连廉”党课宣讲

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家风家训、廉政文化等内容上一次廉政党课。

(三)“亲语连廉”作品征集

《亲语连廉》是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台联合制作的,以我市历史文化人物为题材的6集家风专题片,先后在“学习强国”APP、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江苏卫视、省纪委清风扬帆网、泰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展播。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观看,并结合自身需要和岗位实际,撰写廉政格言和观后感。

1.廉政格言可以原创也可以引经据典。

2.观后感要以家风家训为主题,结合专题片给党员干部的启迪,联系社会现象、身边事例和自身体会,写出真情实感。文章须为原创,体裁不限,一般不超过2000字。

()“亲语连廉”走进乡村

市纪委策应全市“廉洁乡村”建设,面向全市征集、储备一批“亲语连廉”廉政文艺节目,依托“百姓大舞台”等载体,精选优秀廉政文艺节目赴乡村基层巡演。

1.节目要求。紧扣崇廉尚洁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讴歌勤廉先进典型,鞭挞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传播正能量,树新风、扬正气;形式不限,时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体现时代性,原则上是近年来创作的作品;不追求排场与规模,优先报送发表(演出)过的较为成熟的节目,减轻基层负担。

2.数量要求。鼓励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报送符合条件的节目,填写泰州市优秀廉政文化节目报送登记表(附件1)。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及早筹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活动组织开展的情况将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

2.强化宣传引导。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宣传,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校园报刊、广播、网络以及微博、微信、QQ等平台载体,营造活动氛围。

3.坚持公平规范。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在活动组织过程中,要按照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活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廉政格言可以原创也可以引经据典。观后感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模仿他人作品,如有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若发生法律纠纷,由作品提供单位和作者自行承担。

六、作品报送和奖项设置

1.作品报送。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至少推荐教职员工为作者的廉政格言2条、观后感1篇。廉政格言需认真填写《廉政格言征集表》(见附件2,一律以“廉政格言+报送单位+作者姓名”的形式命名)。观后感“观后感+报送单位+作者姓名”的形式命名。党课报送照片、PPT(或讲义)等资料。

2.奖项设置。院纪委办将通过组织联合评审按廉政格言、观后感、廉政文艺节目三类,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在本次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组织、宣传工作做得好的党总支(直属支部)给予表彰,设优秀组织奖3个。获奖证书由学院统一颁发;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500元、300元、200元,优秀组织奖500元。获奖的优秀作品,学院将推荐参加市纪委有关廉洁文化作品征集活动。

3.请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于524日前将推荐作品和《征集表》的电子稿直接发送至院纪委办邮箱tzyjwb@163.com报送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亲语连廉作品征集”。党课资料于5月31日前发送至院纪委办邮箱。

特别说明

作品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但学院可无偿使用。报送给市纪委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不支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各单位报送的推荐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上述说明。

附件:

1.廉政格言征集表.docx

2.泰州市优秀廉政文化节目报送登记表.docx

  

  

  

  中共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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